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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1年武汉市成长性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阅读次数:511   来源:东湖高新区

政策类别 经信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东湖高新区 官网发布日期 2021-03-10
主管部门 东湖高新区 受理时间 3月17日17:30前
受理部门 东湖高新区 截止日期 3月17日17:30前
办理及协调部门 东湖高新区 政策覆盖区域 东湖高新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65563308  65526702 关键词 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官网链接 http://www.wehdz.gov.cn/tzgg_53/tz/202103/t20210310_1647577.shtml

内容详情

各有关规上工业企业:

现将《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1年武汉市成长性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武经信运行〔202120号)文件转发如下:

一、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条件

(一)2020年度产值达到百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产值增幅达到10%及以上;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增幅达到20%及以上;(累计工业总产值增幅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为计算依据

(二)企业在申报时为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按要求在武汉市工业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上报送数据;

(三)申请的贷款应是银行2020年度发放成功的流动资金贷款;

(四)没有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2020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包括享受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支持的企业。

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要求

(一)企业线上申报。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市经信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服务平台http://120.133.225.98/)。线上提交截止日期:31717:30前。

(二)企业线下材料提交。武汉市成长性规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表(附表2);企业需提供工业总产值等相关财务数据真实性、未享受其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含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政策的承诺函(没有模板,企业根据情况自拟);企业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如低于产值75%,需提供说明材料;贷款合同、放款凭证。

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提交至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7号楼7016室,将武汉市成长性规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汇总表(附表3Word版发送至邮箱donghuqifu@163.com截止时间31717:30

请严格按照申报时间开展专项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   李国伟

联系电话: 65563308  65526702

邮箱:donghuqifu@163.com

附表:

附表1: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成长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通知.pdf

附表2:武汉市成长性规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表.docx

附表3:武汉市成长性规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