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8年度瞪羚企业:
根据《东湖高新区瞪羚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武新规[2018]2号),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拟对2018年度光谷瞪羚企业予以贷款贴息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额度与范围
补贴金额为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总额的25%,每家企业贴息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已给予贴息的贷款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
二、申领程序及提交资料
1、申领补贴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瞪羚企业贷款利息补贴申报表》(附件1);
(2)《瞪羚企业贷款利息补贴汇总表》(附件2);
(3)银行开具的付息证明(附件3);
(4)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放贷给企业的进帐凭证、企业向银行支付利息的财务凭据。
2、纸质材料要按照同一笔贷款的合同、银行开具的付息证明、进账凭证、支付利息的财务凭证依次装订,不同笔贷款资料用隔页区分,装订顺序与申报表保持一致,前后对应,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纸质材料装订不规范的须重新装订。
3、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
4、纸质材料均需盖章,如贷款合同较厚,可在第一页盖章,然后盖骑缝章。内容须客观真实,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补贴资格。因材料不全、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错误材料导致无法核定补贴金额而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自行负责。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王竹
电 话:027-67886052
地 址: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4004
附件1:瞪羚企业贷款利息补贴申报表.doc
附件2:瞪羚企业贷款利息补贴汇总表.xls
附件3:银行开具的付息证明模板.doc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