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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领军企业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0   阅读次数:605   来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政策类别 科技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官网发布日期 2019-07-12
主管部门 武汉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 受理时间 2019-07-12
受理部门 武汉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 截止日期 2019-07-26
办理及协调部门 武汉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 政策覆盖区域 东湖高新区
联系电话 027-65563308 关键词 领军企业、光谷制造2025
官网链接 http://www.wehdz.gov.cn/doc/2019/07/12/33396.shtml

内容详情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东湖高新区关于推进“光谷制造2025”实施方案》(武新管企服[2017]2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光谷制造2025”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武新管企服[2017]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开展2018年东湖高新区推进领军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一)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在东湖高新区内依法注册、纳税、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2018年度企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且纳税额在5000万元以上;

(四)2018年度企业研发投入5000万元以上。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企业参照实施细则准备申报资料并装订成册。资料须包含2018年度经营情况(审计报告)、含税局公章的税务缴纳情况、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等。申报企业须于2019年7月26日前携带申报资料原件,报送一式三份至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6室)。

   联系人:邓伟、何丹    联系电话:6556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