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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   阅读次数:463   来源:东湖高新区

政策类别 科技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东湖高新区 官网发布日期 2021-04-14
主管部门 东湖高新区 受理时间 在4月16日前
受理部门 东湖高新区 截止日期 在4月16日前
办理及协调部门 东湖高新区 政策覆盖区域 东湖高新区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娅琪 杨静静 65563330 关键词 智能光伏试点
官网链接 http://www.wehdz.gov.cn/tzgg_53/tz/202104/t20210414_1668004.shtml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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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申

报单位依据《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企业)》(见附件1)和《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项目)》(见附件2

要求,在41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30171438@qq.com并将电子版刻光盘一张,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九份报送

到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7号楼7016

联系人:李娅琪 杨静静 65563330

附件:1.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企业)

      2.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项目)

附件1.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企业).doc

附件2.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