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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江夏区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3   阅读次数:448   来源: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类别 科技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官网发布日期 2021-04-20
主管部门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受理时间 自2021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受理部门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截止日期 自2021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办理及协调部门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覆盖区域 江夏区
联系电话 小微企业项目负责人:肖  涛  电话:81568003  13871308198 关键词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官网链接 http://www.jiangxia.gov.cn/jxzx_22341/202104/t20210420_1671700.html

内容详情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江夏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夏财企[2018]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夏区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

1、重点支持有发展前景的微型工业企业

2、纳入武汉市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直报的微型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在江夏区依法设立注册的、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微工业企业

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4、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较好2020年投资在5万以上(提供复印件盖企业公章审核原件);

5、企业信用好且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对周边环境无重大影响,未造成环保事故的;

6、同一企业本年度及上年度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的不予受理(奖励资金除外)

(三)申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1、《江夏区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年生产量、职工就业人数情况;

4、提供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投资和纳税凭证;

5、涉及环保、卫生等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6、其他相关资料;

7、企业承诺书。

二、江夏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支持范围和重点

重点支持中小工业企业运行监测企业“小进规”及培育企业、新项目建设、与大企业协作配套项目、实施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等工业企业项目,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于2011年6月18日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2、管理制度健全

3、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良好,企业信用好且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对周边环境无重大影响,未造成环保事故的;

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企业2020年上交税金额不少于20万元

5、企业成长性较好,2020年投资在50万以上(提供复印件盖企业公章审核原件);

6、同一企业本年度及上年度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的不予受理(奖励资金除外)

(三)申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1、《江夏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技术、产能产量、职工人数等情况

4、第三方中介审计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5、提供投资和纳税凭证;

6、涉及环保、卫生等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7、其他相关资料;

8、企业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一)公开组织申报:通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xia.gov.cn/)公示,企业在“智慧科经”平台(http://220.202.12.127:8092/)进行网上申报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参与申报。

(二)集中上报方式和时间:网上申报自2021年4月20日至510在武汉市江夏区“智慧科经”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纸质资料5月20日前经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签字盖章后上报区科经局企业服务259办公室,企业未在网上申报和逾期报送纸质材料的一律不受理。

(三)组织项目初审: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科经局、区财政局认真审核项目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并对提供的复印件查看原件,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第三方机构审核和实地考察: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中小企业项目进行凭证集中审核;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科经局、区财政局进行实地考察。

(五)网上公示:对通过审核和评审的项目经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挂网公示。

(六)审批:最后综合审核确定后,上报区人民政府签批

小微企业项目负责人:肖    电话:81568003  13871308198

中小企业项目负责人  电话:81568259  18571777705

附件:

1、江夏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2、江夏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江夏区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4、江夏区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5、承诺函


            20214月20


     附件:    附件合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