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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阅读次数:424   来源:东湖高新区

政策类别 科技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东湖高新区 官网发布日期 2021-05-18
主管部门 东湖高新区 受理时间 科技部要求的申报截止时间前至少2个工作日完成
受理部门 东湖高新区 截止日期 科技部要求的申报截止时间前至少2个工作日完成
办理及协调部门 东湖高新区 政策覆盖区域 东湖高新区
联系电话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张沛,027- 67880042 关键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官网链接 http://www.wehdz.gov.cn/tzgg_53/tz/202105/t20210518_1700501.shtml

内容详情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18个重点专项2021年度申报通知,详见(http://service.most.gov.cn)等相关专项通知省科技厅启动实施2021年度高新领域重点专项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为高新区内注册且税务征管关系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各专项均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申报通知、评审过程、立项公示等通过该平台查询。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3.各申报单位可根据隶属和管辖关系选择推荐单位,如选择“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将由省科技厅高新处对高新领域重点专项进行推荐。

4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后,需尽快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kcj6788@126.com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对辖区内企业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汇总报至省科技厅高新处。省科技厅负责对项目进行统一推荐。

5.请各有关单位注意申报和报送材料时间,在科技部要求的申报截止时间前至少2个工作日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二、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刘嘉楠,027-87135813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张沛,027- 67880042。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1年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