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9 阅读次数:416 来源: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类别 | 科技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1-06-08 |
主管部门 |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受理时间 | 在6月30日前完成 |
受理部门 |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截止日期 | 在6月30日前完成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江岸区 |
联系电话 | 联系方式:电话 85320192 手机:19972159509 | 关键词 |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
官网链接 | http://www.jiangan.gov.cn/bmzl/qkjj/xxgk_8593/202106/t20210608_1715840.shtml |
内容详情
各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高新技术后备企业,江岸区启动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一、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范围
(1) 江岸辖区内的所有高新技术企业;
(2) 江岸辖区内的所有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
(3) 2021年计划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企业;
(4) 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服务平台在孵科技型中小企业;
(5) 其他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 时间
请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范围内的企业在6月30日前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三、 有关事项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微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帐号继续有效),登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具体流程请参阅附件1。
(二)企业职工总数超过500人或者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或者资产总额超过2亿元的企业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不用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三)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的企业,将在申请武汉市及江岸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贴等方面受到限制。附件2中所列各企业请予以高度重视。
(四)对于2021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企业,将在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后,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四、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新技术科 贺小亮
联系方式:电话 85320192 手机:19972159509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流程
附件2:江岸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重点企业名单
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6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