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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6   阅读次数:454   来源:东湖高新区

政策类别 科技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东湖高新区 官网发布日期 2021年6月16日 
主管部门 东湖高新区 受理时间 于6月22日17:00前
受理部门 东湖高新区 截止日期 于6月22日17:00前
办理及协调部门 东湖高新区 政策覆盖区域 东湖高新区
联系电话 联系人:邓  伟(65563310)     陈  杨(67880595) 关键词 绿色制造名单
官网链接 http://www.wehdz.gov.cn/tzgg_53/tz/202106/t20210616_1721392.shtml

内容详情

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202146,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相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节函2016586号,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https://www.miit.gov.cn节能司子站下载)相关要求,积极申报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园区。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复核第三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

    根据相关要求,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复核对象为工信部2018年发布的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内有关单位(附件2)。请有关企业(复核名单中高新区企业为施耐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对照绿色制造评价要求对近三年情况开展自主复核,形成复核报告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企业于62217:00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复核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送至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7号楼7018室,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同步上报。另请各相关企业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word文件,单独填写,无需加入申报材料中)、申报材料(word文件及盖章后pdf文件)、复核报告word文件及盖章后pdf文件)打包后发送至邮箱1170878032@qq.com

    联系人:邓  65563310       杨(67880595

    地址: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7号楼7018

    附件: 1.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2.绿色制造复核名单.wps

              3.推荐汇总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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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