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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选派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人选的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9   阅读次数:394   来源:东湖高新区

政策类别 科技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东湖高新区 官网发布日期 2021-07-16
主管部门 东湖高新区 受理时间 于8月6日中午12:00之前
受理部门 东湖高新区 截止日期 于8月6日中午12:00之前
办理及协调部门 东湖高新区 政策覆盖区域 东湖高新区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65563330 关键词 科技副总
官网链接 http://www.wehdz.gov.cn/tzgg_53/tz/202107/t20210716_1742129.shtml

内容详情

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选派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人选的函的通知要求,王密等53 名专家人才为第二批中小微企业 “科技副总”人选(见附件1现就有关工作事宜函告如下:

一、入选第二批“科技副总” 专家人才人选请于 2021 年 7 月底前到岗工作(若不能如期到位,请相关企业及“科技副总”写出书面说明情况报告),2023 年 7 月底结束。工作服务期间,要发挥专业优势,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帮助企业开展科技咨询、技术诊断、产品开发,解决技术难题,促进成果转化,培养创新人才、推动我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派出单位要强化对口支持,保证 “科技副总”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为其发挥作用提供条件保障。

三、各相关企业于8月6日中午12:00之前将接收企业、“科技副总”及高校院所方项目合同书(见附件2,原件6份纸质版)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7号楼7016,并将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1930171438@qq.com

四、接收企业要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服务保障,积极完善长效合作机制。

、请各接收企业、“科技副总”做好服务期间工作考核准备,省经信厅将会同派出单位,对“科技副总”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派出单位。

附件:1.武汉市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对接安排表(东湖高新区部分)

2. 湖北省“科技副总”合作协议书-模板

3.第二批“科技副总”基本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李娅琪、杨静静

联系方式:65563330

附件1—武汉市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对接安排表(按区来分序排列).xls

附件3—第二批“科技副总”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2—湖北省“科技副总”合作协议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