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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武汉市2021年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阅读次数:366   来源:东湖高新区

政策类别 经信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东湖高新区 官网发布日期 2021-09-29
主管部门 东湖高新区 受理时间 于2021年10月15日下午18:00前
受理部门 东湖高新区 截止日期 于2021年10月15日下午18:00前
办理及协调部门 东湖高新区 政策覆盖区域 东湖高新区
联系电话 企服局 向潇浩  65563034        周玉才  67886231 关键词 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
官网链接 http://www.wehdz.gov.cn/tzgg_53/tz/202109/t20210929_1787927.shtml

内容详情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工作,持续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和推广作用,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开展武汉市2021年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企业为在东湖高新区依法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地点在东湖高新区范围内,企业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2.申报项目应是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等应用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以建设智能化生产车间为主要目标,具有行业代表性和示范性的重点项目,符合《武汉市2021年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3.申报项目必须入统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入库纳统的项目建设性质应为工业技改项目。

项目必须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原则上单个项目的总投资额(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以及项目相关的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201911日以后开工且已完工投产并取得实效。

4.按法人主体,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2021年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项目要素条件

项目应是以建设智能化生产车间为主要目标,在智能制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具有行业代表性和示范性的重点项目。

1.车间内的生产装备数控化率超过70%

2.项目应已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或类似系统)和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或类似系统),并实现系统的有效应用和信息互通互联。

3.项目应已建立生产数据的日跟踪与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生产现场数据自动上传和可视化管理。

4.项目应建立产品信息的集成管理平台,食品、医药等健康卫生安全行业需实现产品质量的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5.项目应建立关键性生产设备在线监测平台,实现设备状态实时采集、异常状态报警和预测性维护等。

三、奖励标准

对被评为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将予以政策支持,承担行业示范推广和相关培训等任务。

四、申报相关事项通知

1.请申报2021年武汉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的企业,认真梳理企业情况,准备申报材料

2.专项申报材料包括: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1企业承诺书内容应包括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项目立项、环评〈备案〉、咨询诊断平台评估意见书等文件复印件;主要设备、工艺投资清单;企业改造前的现状分析、企业智能化改造的目的与预期目标、智能化改造的主要内容、智能化改造前后效益对比分析、行业示范意义等相关资料),确保相关情况准确无误。

3.申报文本、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1〉、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项目计划表〈附件2〉一式两份盖章及相应电子版,于20211015日下午1800前报送至区企服局7018办公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004921519@qq.com

联系人:企服局 向潇浩  65563034

               周玉才  67886231

附件1:

附件1:关于开展武汉市2021年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附件2: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项目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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