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08 阅读次数:449 来源:襄阳市科技局
政策类别 | 科技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襄阳市科技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1年9月30日 |
主管部门 | 襄阳市科技局 | 受理时间 | 于10月30日前 |
受理部门 | 襄阳市科技局 | 截止日期 | 于10月30日前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襄阳市科技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襄阳市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3531343 | 关键词 | 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 |
官网链接 | http://kjj.xiangyang.gov.cn/zwgk/gkml/qtzdgknr/tzgg/202110/t20211008_2596552.shtml |
内容详情
各县(市、区)科技(经信)局、高新区科技区、东津新区经服局,有关单位:
为鼓励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襄政发〔2018〕19号)和《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襄发〔2020〕12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
(一)《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襄政发〔2018〕19号):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鼓励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对企业上年度新增研发费用给予5%奖励,单个企业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二)《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襄发〔2020〕12号):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投入持续增长且按要求填报研发活动统计报表的企业,其研发投入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再按有关标准予以支持。其中,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20%予以支持,每个企业当年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10%予以支持,每个企业当年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同一企业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襄政发〔2018〕19号)和《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襄发〔2020〕12号)研发费用补贴政策。
二、基本条件
1、企业在襄阳市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发生安全、环保等问题的企业,在襄阳市缴纳税费。
2、规上企业2020年度向统计部门报送了研发投入数据,
3、企业2020年度按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申报且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企业近三年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申请享受“襄政发〔2018〕19号”政策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近两年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三、申报材料
申报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2021年襄阳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附件1)。
(二)2018、2019、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近3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还需提供2020年度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中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1、107-2表),加盖公章。
四、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2021年襄阳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附件(详见附件1)。
2、资料报送。企业报送纸质版《2021年襄阳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及附件(附件1)一式二份到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3、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对企业研发活动以及研发投入金额进行核实(研发投入资金以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的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为核定基础),并在县(市、区)科技(经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填报《2021年襄阳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专项资金汇总表》(附件2),于10月3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科技局。
4、留存备查。企业申报的一式二份纸质版《2021年襄阳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及附件,由市科技主管部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备查。
五、相关要求
1、企业研发投入采用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的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为补助依据;
2、如企业在税务部门申报的研发费金额因税务核查等原因发生变化,市科技局有权对补贴资金进行调整并追回;
3、企业应当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不实申报的相关责任。企业编造研发数据及有关材料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市科技局将永久取消其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科技项目的资格,并在市科技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市科技局高新科 王莹 朱珊珊
联系电话:3531343
附件:
1.2021年襄阳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docx
2.2021年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专项资金汇总表.docx
襄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