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8 阅读次数:421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类别 | 科技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1-10-27 |
主管部门 |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 受理时间 | / |
受理部门 |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 截止日期 | /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武汉市 |
联系电话 | 冯静娴85530173 、 杨 旻65692203 | 关键词 | 科技创新券 |
官网链接 | http://kjj.wuhan.gov.cn/wmfw/tzgg/tzgg_18371/202110/t20211027_1820750.html |
内容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我市依托省级平台建成“武汉市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大仪平台),印发了《武汉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武科规〔2020〕2号),支持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劵),在大仪平台上通过购买入网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开展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活动,并给予资金补助。为加快企业领用创新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券企业
注册在本市的以下四类独立法人企业:
(一)高新技术企业;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三)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四)区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登记)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中的在孵企业。
二、申领方式
创新券为电子券,申领过程网上办理。企业注册登录武汉市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https://wuhan.hbsis.org.cn)后,在首页科技创新券入口填报领券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取虚拟额度为10万元的创新券。
三、有关政策
(一)创新券实行年内领取,年度使用,不累计;
(二)对用劵企业,按实际支付金额的5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单次申请兑付额度不低于1000元;
(三)创新券使用实行后补助制度,集中受理兑付。用劵企业持研发测试服务合同、付款凭证、发票、预约记录等材料向市科技局申报补助,具体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市科技局对申报资料组织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兑付。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武汉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冯静娴85530173 、 杨 旻65692203
网络技术咨询:武汉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85870766
QQ交流群:953968900
联系地址: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523室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