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0 阅读次数:548 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类别 | 科技类 | 发文字号 | 鄂发改办高技〔2020〕23号 |
发文单位 |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0-04-03 |
主管部门 |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受理时间 | 2020-04-03 |
受理部门 |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截止日期 | 2020年4月27日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 政策覆盖区域 | 全国 |
联系电话 | / | 关键词 |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
官网链接 | http://fgw.hubei.gov.cn/fbjd/tzgg/tz/202004/t20200408_2208318.shtml |
内容详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27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0〕235号,以下简称《国家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包括所在地区央属和省属企业)编写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及企业主营业务所属领域是否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进行审核。
二、各市、州、林区推荐企业技术中心不超过2家,符合下列2类条件之一的市、州、林区,可增加4个推荐名额: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名单由国务院办公厅最终印发通知确定);
(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真
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名单由国务院办公厅最终印发通知确定)。
原则上,增加名额需用于激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具体到区)。
三、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证明材料。评价表及相关附表表样请自行在公共邮箱下载(hbcxnl@163.com,Hbcxnl2020)。
四、请务必于2020年4月27日前行文,将推荐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见附件2)、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一份)、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电子文档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我委将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组织进行量化评分和领域审查,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申报纸质红头文件请同时抄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武汉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各一式一份)。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27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2. 推荐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27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 2. 推荐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