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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27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阅读次数:548   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类别 科技类 发文字号 鄂发改办高技〔2020〕23号
发文单位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官网发布日期 2020-04-03
主管部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时间 2020-04-03
受理部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截止日期 2020年4月27日
办理及协调部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覆盖区域 全国
联系电话 / 关键词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官网链接 http://fgw.hubei.gov.cn/fbjd/tzgg/tz/202004/t20200408_2208318.shtml

内容详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27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0〕235号,以下简称《国家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包括所在地区央属和省属企业)编写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及企业主营业务所属领域是否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进行审核。

二、各市、州、林区推荐企业技术中心不超过2家,符合下列2类条件之一的市、州、林区,可增加4个推荐名额: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名单由国务院办公厅最终印发通知确定);

(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真

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名单由国务院办公厅最终印发通知确定)。

原则上,增加名额需用于激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具体到区)。

三、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证明材料。评价表及相关附表表样请自行在公共邮箱下载(hbcxnl@163.com,Hbcxnl2020)。

四、请务必于2020年4月27日前行文,将推荐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见附件2)、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一份)、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电子文档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我委将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组织进行量化评分和领域审查,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申报纸质红头文件请同时抄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武汉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各一式一份)。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27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2. 推荐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27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     2. 推荐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