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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阅读次数:512   来源: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政策类别 经信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官网发布日期 2020-04-07
主管部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受理时间 2020-04-07
受理部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截止日期 4月30日前
办理及协调部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政策覆盖区域 湖北省
联系电话 联系人:中小企业发展处徐朝晖 电 话:027-87236658 关键词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
官网链接 http://jxt.hubei.gov.cn/fbjd/tzgg/202004/t20200407_2206806.shtml

内容详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工信厅企业函〔2020〕43号),现就组织推荐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各地经信局要积极组织做好示范基地推荐工作,通过示范基地推荐工作,带动本地区小微企业开展创业创新活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通过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聚集社会资源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做好推荐。各地经信局对照示范基地申报条件(见附件1)和时间要求,从符合条件的省级示范基地中择优推荐参评。

三、帮助小微企业渡难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要求,鼓励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在疫情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助力中小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创新发展。

四、有关要求。请各地经信局于4月30日前将示范基地推荐文件、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2)、申请报告、推荐表(见附件3、4)等纸质文件一式叁份报送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发展处,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光盘一并报送。

联系人:中小企业发展处徐朝晖 

 话:027-87236658

电子邮箱:86508693@qq.com

地址:武汉市水果湖东一路7号,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处

 

    附件: 1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2示范基地申报主体需提交的材料

  3.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4.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

 

 

 

 

湖北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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