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知识产权类

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与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阅读次数:595   来源: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政策类别 知识产权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官网发布日期 2019-09-09
主管部门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受理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 年 10月9日
受理部门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 年 10月9日
办理及协调部门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政策覆盖区域 湖北省
联系电话 / 关键词 湖北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与发展专项
官网链接 http://zscqj.hubei.gov.cn/fbjd/tzgg/201909/t20190909_29570.shtml

内容详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实施湖北知识产权战略,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知识产权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三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印发《2020年知识产权转化引导与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书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湖北省辖区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和行业组织、中小学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和指南以外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除高校外,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2019年已立项的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未结题验收前不得申报2020年同类项目。
        (三)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3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项目资格。
        二、申报材料
        拟申报单位申报前应确定申报项目类别,并按相应类别指南要求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真实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高校院所、中小学校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项目申报书中要求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须提交电子件(附件证明材料需扫描)。
        (二)初审推荐。各市(州)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按属地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相关处室。部属及省属本科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可直接申报。
        (三)形式审查。省知识产权局相关处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四)专家评审。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当年度申报项目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纳入省知识产权专项项目库。
        (五)项目立项。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任务合同书。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 年 10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20年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x
2.2020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与发展专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申报书.docx
3.2020年湖北省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x
4.2020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与发展专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项目申报书.docx
5.2020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x
6.2020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与发展专项(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docx
7.2020年湖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项目申报指南.docx
8. 2020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与发展专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项目申报书.docx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