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1 阅读次数:511 来源: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类别 | 现代农业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2-02-07 |
主管部门 |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 受理时间 | 2022年3月31日前 |
受理部门 |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 截止日期 | 2022年3月31日前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武汉市 |
联系电话 | 刘传书 电话:65683312 | 关键词 | 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
官网链接 | http://nyncj.wuhan.gov.cn/zhlm/tzgg/202202/t20220207_1919455.html |
内容详情
各区农业主管部门,各农业企业:
根据《武汉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新一届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申报)对象
(一)监测对象:2020年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二)申报对象: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含电商)、休闲农业等涉农企业。
二、监测(申报)条件
详见《武汉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
三、监测(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各区农业主管部门申报。各区农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正式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评审,并对新申报企业进行实地勘验,提出候选名单,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核。
(三)审定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在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j.wuhan.gov.cn/)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文公布并授牌。
四、推优汰劣
(一)企业具备基本条件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1.在吸纳和转移农村劳动力方面表现突出的;
2.在依托品牌和技术优势,促进本地农产品生产销售,带动一村一品发展和产业化经营表现突出的;
3.在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4.在参与乡村振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带动农户增收、脱贫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5.符合我市乡村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多项指标居所在行业前列的。
(二)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1.主营业务向非农产业转移的;
2.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3.经营中存在违法行为或经营不善已破产、被兼并的;
4.不接受监测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
5.监测评价不合格的;
6.其他损害农民及消费者利益行为的。
五、有关要求
(一)恪守诚信。各企业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资格,并在4年内不得再申报;企业不按时上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及时报送。2022年3月31日前,各区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和PDF扫描版):
1.区级推荐意见(说明监测认定工作的过程和做法,淘汰和新增企业原因);
2.企业监测(申报)书1份(区级农业主管部门存档1份),2021年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无需报送监测(申报)书,只需报送企业监测(申报)表、企业简介和企业产业化情况介绍电子版;
3.汇总后的企业监测(申报)表电子版、汇总后的企业简介电子版、汇总后的企业产业化情况介绍电子版。
(三)严肃纪律。区级主管部门要遵守规定、主动服务、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保持监测和认定工作风清气正。
联系人:刘传书 电话:65683312
邮箱:whxccyfzc@163.com
附件:武汉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书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8日
附件
武汉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书
监测(申报)企业:
监测(申报)日期:
一、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自愿参加监测(申报)的请示
示例:
关于参加2022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的请示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我公司位于武汉市xx区,主营业务为xxx及xxx等,符合2022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条件,现自愿参加2022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申请
xxx公司
2022年x月x日
二、武汉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表
三、企业简介500字左右
(一)企业名称,成立时间;
(二)主营业务,主营产品,年生产(加工)能力,产品覆盖面;
(三)企业行业地位、经营模式、发展方向和远景目标;
(四)企业或产品品牌,科技成果,获得荣誉;
(五)董事长姓名,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六)企业地址。
四、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1000字左右
(一)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二)建设原料生产基地、带动乡村产业发展情况;
(三)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对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的进行详细说明)及带动农户就业增收情况;
(四)项目投资与技改、产品研发与成果应用、产业链打造、产业融合发展、质量安全管控与品牌创建、国内外市场开拓与电子商务等情况。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名称的监测龙头企业,请提交更名申请、企业法人代表及主管业务变化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的批复复印件。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相关会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盖骑缝章,或在每页盖章。
七、企业资信证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2020年和2021年企业信用报告。
八、企业质量安全情况证明。区级(含)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 2020年和2021年企业无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证明。
九、企业纳税情况证明。税务部门查询的纳税信用等级,2020年和2021年企业纳税等级需为B级以上。
十、联农带农情况证明。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区级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带动本地产业和农户(直接或间接带动2000户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十一、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能反映企业实力和产品质量的科技成果、商标、专利、名牌产品、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企业需提供监测(申报)书的纸质版2份(区级主管部门存留1份)、PDF扫描版和第二、三、四项的电子版,提供的纸质材料如果是复制件,需使用原件复印,应在复印各页面加盖企业公章,且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确保上报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材料请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