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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申报东湖高新区境外参展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9   阅读次数:589   来源:东湖高新管委会企业服务局

政策类别 发改类 发文字号 武新规[2017]11号
发文单位 东湖高新管委会企业服务局 官网发布日期 2019-08-29
主管部门 东湖高新管委会企业服务局 受理时间 2019-08-29
受理部门 东湖高新管委会企业服务局 截止日期 2019-09-12
办理及协调部门 东湖高新管委会企业服务局 政策覆盖区域 东湖高新区
联系电话 027-65526702 027-65563308 关键词 东湖高新区境外参展补贴
官网链接 http://www.wehdz.gov.cn/doc/2019/08/29/34352.shtml

内容详情

各相关企业:    

为鼓励高新区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中国光谷”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光谷制造2025”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规[2017]11号)的相关精神,对赴境外参加国际知名展会的企业予以支持。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对在高新区内注册、纳税且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赴境外(不含港、澳、台地区)参加国际知名展会进行产品推广,对其给予境外参展部分补贴。

二、补贴内容及标准

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特装费、物流费、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30%进行补贴 。单个参展费用合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境外参展补贴申请表;

2、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申报期上年度(2018年度)12月份增值税申报表;

4、展位合同复印件、展位合同发票;特装合同复印件、特装合同发票;物流费发票复印件;

5、参展人员出境材料,包括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等复印件,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复印件(仅补贴境内到境外的来回机票);

6、所参加展会简介;企业展示内容简介;展位现场照片(展位全貌,必须要有展会标志、公司名称及摊位号);

7、真实性承诺函(要求加盖公章)。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企业准备上述材料一份,要求装订成册于2019年9月12日前送到管委会企业服务局(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层7012、7016室),电子版发送至donghuqifu@163.com(内容要求一致)。

联系人: 李国伟 65526702    何  丹 65563308     

附件1:境外参展补贴申请表.xlsx       

附件2: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