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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服务站等项目资助奖励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2   阅读次数:413   来源:东湖高新区

政策类别 科技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东湖高新区 官网发布日期 2022-03-18
主管部门 东湖高新区 受理时间 2022年3月17日~4月13日
受理部门 东湖高新区 截止日期 2022年3月17日~4月13日
办理及协调部门 东湖高新区 政策覆盖区域 东湖高新区
联系电话 67880234  邮  箱:dauh@qq.com 关键词 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服务站
官网链接 http://www.wehdz.gov.cn/tzgg_53/tz/202203/t20220318_1942125.shtml

内容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建设,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质量基础服务支撑体系、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布局,引导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产业快速发展,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规[2021]5号)规定,拟对获批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单位、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获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的企业给予资助奖励。现将具体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助项目应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批复的CNAS实验室、省市场监管局批复的检验检测资质(CMA)认定技术机构;

(三)申报质量服务站项目应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市场监管局批复的单位;

(四)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获得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

(五)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的单位应为国家商标局行政认定或者司法认定方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单位、商标品牌试点的单位应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市场监管局批复的单位。

二、申报范围

(一)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获得检验检测及检定认证机构的企业;

(二)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获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市场监管局批复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

(三)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单位、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

(四)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认定的驰名商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市场监管局批复的商标试点企业。

三、申报材料

申请检验检测机构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助申请书;

(二)获批检验检测以及认定机构的批文;

(三)上级批准的资质证书及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申请质量服务站的项目,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的资助申请书;

(二)获批的批复文件;

(三)评审专家评估达标的意见;

(四)质量服务站年终工作汇报材料。

申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企业认证资助申请表;

(二)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三)获批的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获批的相关申请证明文件(合同发票等)。

申请商标品牌试点资助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企业商标品牌资助申请表

(二)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三)获批的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获批的相关申请证明文件等。

四、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4月13日,各申报单位应按上述时间统一报送材料,过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进行。

(二)申报材料应为A4幅面,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金辉    黄文璐

联系电话:67880234  邮  箱:dauh@qq.com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3月03日


附件:2022年征集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服务站资助奖励的通知 - 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