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9 阅读次数:379 来源: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政策类别 | 经信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2年4月18日 |
主管部门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受理时间 | 于5月9日前 |
受理部门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截止日期 | 于5月9日前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政策覆盖区域 | 湖北省 |
联系电话 | 027-87236920 | 关键词 | 大数据产业发展 |
官网链接 | http://jxt.hubei.gov.cn/fbjd/zc/qtzdgkwj/gwfb/202204/t20220418_4087516.shtml |
内容详情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大数据重点产品和服务、行业大数据应用3大领域8个方向,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树立一批各行业、各领域的排头兵,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主体包括从事或服务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
三、请各申报主体仔细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1号)、《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见附件1、2),如实、详细地填写每一部分内容,相关证明资质文件和《企业责任声明》须按要求加盖公章,于2022年5月4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信息填报。
四、请各地经信部门积极动员,组织好本地区有关企业单位进行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于5月9日前将拟推荐项目名单(见附件4)和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省经信厅,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发送至电子邮箱。申报书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五、根据《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简称DCMM)国家标准,数据管理能力为稳健级(三级)及以上的单位,不占用推荐指标数量。
我厅将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择优向工信部作出推荐。联系人: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处王驿东027-87236920,联系邮箱:hbsjxtzsc@163.com,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7号湖北省经信厅411室,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
3. 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4. 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