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科技部启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按照湖北省科技厅的要求,现就做好“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的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东湖高新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二)优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作用突出的企业。
(三)专项项目围绕助力经济复苏,定位于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重点聚焦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智能交通、空间技术、现代农业、资源环境、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社会事业与公共安全等领域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科研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形成创新产品、见到经济效益、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
(四)专项采取优化流程、快速响应、分档定额资助的管理方式。每个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不设课题。项目能够在1-2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申报企业限报1项。国拨经费需求按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
(五)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可从信息系统下载或见附件。在线填报后,将导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PDF)、“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推荐项目清单汇总表(附件1),以及企业产品技术水平、应用成效、经营业绩等证明材料和支撑文件发送至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二)遴选推荐。东湖高新区受理申报材料,按照湖北省科技厅要求,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择优遴选出推荐申报项目,项目数量不超过分配的推荐指标(推荐指标是湖北省科技厅以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企业在湖北省内的地域分布情况为依据进行综合测算)。
(三)审核推荐。东湖高新区将遴选推荐工作组织情况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各市(州)推荐申报项目组织专家审核,筛选100项推荐至科技部。
(四)立项支持。科技部对项目建议进行终审,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后,省科技厅组织市(州)科技局、东湖高新区对拟立项项目进一步论证、完善,并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在线填报、签订项目任务书。市(州)科技局、东湖高新区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三、具体要求
1.专项项目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并选择“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2.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时效性,项目牵头单位于4月10日至4月20日网上填报项目申请表,并于4月21之前申报材料电子版(PDF)、“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推荐项目清单汇总表,疫情防控贡献证明材料以及企业产品技术水平、应用成效、经营业绩等证明材料提交至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联系人:李春龙、周星,67880552、67880143,dhkcjxm@163.com。
附件:关于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docx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