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1 阅读次数:544 来源:江夏区科经局
政策类别 | 人才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科经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19-09-05 |
主管部门 | 科经局 | 受理时间 | 于2019年9月16日前 |
受理部门 | 科经局 | 截止日期 | 于2019年9月16日前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科经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江夏区 |
联系电话 | 致电81568157或15271887382 | 关键词 | “青桐”计划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 |
官网链接 | http://www.jiangxia.gov.cn/xwzxzwzx/30590.jhtml |
内容详情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江夏区实施“青桐”计划 鼓励大学生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1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江夏实际,制定本年度江夏区“青桐”计划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在江夏区工商注册并已入驻江夏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特区内的大学生(含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且35周岁以下,以下同)创业企业(不含大专院校自办的众创孵化服务平台)。
二、补贴时段
本次补贴时段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新入驻的创业企业以实际入驻孵化器时间为准。
三、补贴面积
以基本满足大学生创业企业办公生产所需的面积为准,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30元/每平方米·月,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区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特区内专供大学生创业企业使用的会议室(洽谈室或导师室)等公共服务区由孵化器统一申报补贴。
四、申报方式
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由孵化器管理机构集中申报,房租补贴资金拨付到孵化器管理机构,不直接受理大学生创业企业申报。大学生创业企业填写《江夏区“青桐”计划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孵化器管理机构,孵化器管理机构填写《江夏区“青桐”计划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汇总表》,由所属开发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附上所有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及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五、项目申报及审批流程
(一)组织推荐
各开发区(产业园区)、街道办事处和孵化器(众创空间)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相关材料向区科经局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部门初审
区科经局对申报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进行初选,在排除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等情况后,确定进入第三方评审阶段的拟补贴项目清单。
(三)第三方评审
区科经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各大学生创业企业申报的房租补贴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出具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报告。经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后,在江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上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
根据公示的情况,对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无异议的,区科经局拟出资金拨付的报告,报区领导审签后,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从江夏区“青桐”计划专项资金中直接拨付给申报的企业。
(五)违规处理
对在公示中有举报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查实的项目,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且今后三年内均不再受理该企业申报的项目,同时将企业及法人信息报送区征信部门。
六、有关事宜
(一)网上申报
登录http://www.jxsme.net.cn/(武汉市江夏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从“申报平台”进入“‘青桐’计划项目申报”模块,填写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审核后完成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17:00时。
(二)纸质材料
项目申报纸质版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请装订成册,不接收使用夹子及简单装订的材料。一式三份(务必签字盖章),于2019年9月16日前报送到江夏区科经局(江夏区文化大道99号,区直机关综合楼288室,李秋,邮箱:404686782@qq.com)。
(三)其它事宜
1、《江夏区“青桐”计划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和《江夏区“青桐”计划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汇总表》下载:请登录 http://www.jxsme.net.cn/(武汉市江夏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
2、项目申报内容如有疑问,请致电81568157或15271887382。
附表一:江夏区“青桐”计划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
附表二:江夏区“青桐”计划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汇总表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