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9 阅读次数:573 来源: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类别 | 科技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19-06-03 |
主管部门 |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受理时间 | 2019-06-03 |
受理部门 |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截止日期 | 2019-06-12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江岸区 |
联系电话 | 027-85320192 | 关键词 | 科技服务机构高新培育服务费 |
官网链接 | http://www.jiangan.gov.cn/bmzl/qkjj/xxgk_8593/201906/t20190604_172406.html |
内容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科技服务机构服务江岸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科技服务机构备案
2019年与江岸区有关企业签订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的机构可以申请在江岸区科学和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通过备案并签订相关协议,机构可以获得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费。备案程序如下:
(一)填写《江岸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构备案表》;
(二)提交与江岸区有关企业签订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合同的复印件和服务企业名单;
(三)提交科技服务机构工商执照复印件、职工名册及社保缴纳证明。
所有上述材料请胶装成册。
二、 服务费支持标准
(一)对服务辖区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家数为1家-4家(含)的机构,按照3000元/家标准支付服务费;
(二)对服务辖区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家数为5家-9家(含)的机构,按照4000元/家标准支付服务费;
(三)对服务辖区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家数为10家(含)以上的机构,按照5000元/家标准支付服务费;
(四)对服务辖区企业申报但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机构,按照2000元/家标准支付服务费。
三、 有关要求
(一)科技服务机构备案截止时间6月10日,服务协议签订截止时间6月12日;
(二)只有备案的辅导合同才能纳入承诺目标统计;科技服务机构每周要将与企业签订高新申报服务合同提交区科经局备案;本年度高新申报截止时间之后不再受理本年度辅导高企申报的合同备案。
四、 联系方式和材料交送地址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高新技术科
贺小亮 027-85320192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6号江岸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B座4楼403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19年6月3日
附件1 江岸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构备案表
机构名称 | 登记、注册时间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
注册资金 (万元) | 办公场地 (平方米) | 从业人数(人) |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企业银行开户信息 | 电子邮箱 | |||||||
联 系 人 | 职 务 | 手 机 | ||||||
人员配置构成情况 | 在职人数 | 博 士 | 硕 士 | 本 科 | 大 专 | 获执业资格 | ||
近三年培育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情况简介 | ||||||||
真实性 声明 | 本公司对所提供的江岸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构备案表相关附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 |||||||
备案 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