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1 阅读次数:499 来源:江夏区
政策类别 | 科技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区科经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19-10-28 |
主管部门 | 区科经局 | 受理时间 | 2019-10-28 |
受理部门 | 区科经局 | 截止日期 | /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区科经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江夏区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刘晶 电话:15972157071 | 关键词 | 江夏区企业上云项目 |
官网链接 | http://www.jiangxia.gov.cn/xwzxzwzx/30966.jhtml |
内容详情
江夏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和《湖北省“万企上云”工程工作方案(2018-2020年)》,在全区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促进企业上云用云,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根据《江夏区工业企业上云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夏科经[2019]17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9年企业上云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江夏区内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服务于工业的其他类型企业,主要包括生产制造企业、软件开发类企业、科技型服务业。
二、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和纳税地在江夏。
2、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中上一年度产值在1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上一年度产值5亿(含)—10亿元的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上一年度产值在1亿(含)—5亿元的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上一年度产值在1亿元以下的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软件开发类企业限10个以内,每个不超过25万元;第三产业(服务业)2个,每个不超过50万元。
4、企业当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被司法部门立案查处的、一般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的、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名单或综合治理发生问题被惩处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被政府职能部门执行一般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列入支持对象)。
三、申请材料
1、云服务申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请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请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提出申请,并完成申请材料进行申报,纸质资料5份报送武汉五里智慧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二)材料审核。武汉五里智慧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每周收集申请材料,提交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核汇总,并报区科经局党组审核,审核后报区领导签批。
(三)服务开通。武汉五里智慧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签批的补贴金额向申请企业云账号调拨云服务费,云服务提供商派出技术专家指导申请企业开通云服务。
联系人:刘晶 电话:15972157071
附件:
《云服务申请单》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