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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武汉英才"(战略科技人才)邀约指引

发布时间:2022-09-14   阅读次数:451   来源:中共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类别 人才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中共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官网发布日期 2022年8月29日
主管部门 中共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2年8月30日至10月30日
受理部门 中共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截止日期 2022年8月30日至10月30日
办理及协调部门 中共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覆盖区域 武汉市
联系电话 / 关键词 战略科技人才
官网链接 http://www.whzc.gov.cn/zTlent

内容详情

 一、支持对象

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研究成果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对我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科创平台建设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的顶尖人才(团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后,下同)从武汉市外引进来汉工作或首次来汉创办科技型企业,主持重大科技项目在汉实施或负责我市重大科创平台建设,与用人单位签订不短于项目实施周期的正式聘用合同。用人单位给予举荐对象税前年工资性收入是我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倍以上;直接创业的,原则上个人直接持股占比应不低于30%。

2.职业成就。举荐对象代表该行业领域国际一流水平,取得与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等相当的职业成就,或曾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及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或是国家重大科创平台主要负责人、首席科学家,或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及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专项的负责人。

3.承载平台。用人单位具有较强人才承载能力,能够为举荐对象提供较好的科研创新平台、成果转化渠道及生活服务保障。重点考虑国家级产业基地、国家级创新中心、世界级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等。


二、产生程序

(一)单位举荐。用人单位对照资格条件,集体研究确定举荐对象,向所在区(开发区)组织部门举荐(企业举荐的优秀青年试行注册积分制)。

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高校院所、湖北实验室直接向市人才工作局举荐,由市人才工作局负责审核资格。

(二)资格初审。各区(开发区)组织部门负责核实辖区内举荐对象及用人单位相关情况,报区(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会议研究后,向市人才工作局报送审核结果和推荐意见(推荐人选需排序)。

(三)资格复核。市人才工作局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对举荐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战略科技人才根据举荐情况,采取随到随评方式复核;产业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适时开展集中复核。

(四)审议认定。建议人选名单由市人才工作局按程序报送审定后,向举荐单位反馈结果。


三、有关事项

(一)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通过“武汉人才工作网”(http://www.whzc.gov.cn)在线申报(企业举荐的优秀青年试行注册积分申报系统),上传附件资料;审核通过后,在“武汉人才工作网”下载申报书,按要求报送相关审核部门。战略科技人才由用人单位与所在区(开发区)线下对接申报。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得申报(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除外)。

(二)集中举荐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至10月30日。

(三)各区、各单位要稳妥有序组织开展举荐申报工作,注重调动用人单位和广大人才积极性,广泛发动、择优举荐。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要注重引进德才兼备、急需紧缺的人才,抓好安全风险检视,依法依规签订工作合同,根据人才工作实绩进行举荐。

(四)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对举荐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申报人才,纳入失信名单,取消举荐和入选资格。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