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科技类

转发《市科技局组织申报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性奖励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9   阅读次数:430   来源:东湖高新区

政策类别 科技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东湖高新区 官网发布日期 2022-09-27
主管部门 东湖高新区 受理时间 于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前
受理部门 东湖高新区 截止日期 于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前
办理及协调部门 东湖高新区 政策覆盖区域 东湖高新区
联系电话 65692161,65692162 关键词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官网链接 http://www.wehdz.gov.cn/tzgg_53/tz/202209/t20220927_2048745.shtml

内容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911号),市科技局现组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性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的企业和机构。申报单位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本次奖励申报要求是202111-20211231日之间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二、奖励标准

市科技局对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企业,单一品种获得通过的奖励300万元;对于全国前3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再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同一药品不同规格合并计算)

三、有关说明

(一)关于已经享受区级支持政策的情况

各区已实施的各类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及措施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911号)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执行。已享受或已申请各区支持政策,且获得奖励低于本次奖励标准的,可以申请补足差额,具体金额为本次奖励标准减去已享受或已申请区级奖励金额。

(二)关于诚信申报奖励的要求

各单位必须秉持实事求是、诚信为本的原则如实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对违反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如涉及其他问题,同时报相关部门处理。

四、组织申报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时间20221014日(网上填报时间为2022926-1014日),未申报的视为放弃。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市大健康产品研发创新政策性奖励申请表(一产品一表填报)。

2.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国家药监局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申报方式

1.登录系统。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申报人账户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申报信息。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2年度项目-后补贴项目-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提交材料。各单位申报材料经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复印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五、提交纸质材料

请申报单位于20221014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送达或快递至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处(武汉科技大厦1613室)。收件人:张龙,联系电话027-65692161

六、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85870766

市科技局政策咨询电话:6569216165692162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咨询电话:67880042

附件:武汉市大健康产品研发创新政策性奖励申请表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2927

武汉市大健康产品研发创新政策性奖励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