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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岸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9   阅读次数:627   来源:武汉市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政策类别 人才类 发文字号 岸办发〔2009〕24号
发文单位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组织部 武汉市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官网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0日
主管部门 区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受理时间 2019-11-20
受理部门 区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截止日期 2019-12-20
办理及协调部门 区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政策覆盖区域 江岸区
联系电话 027-82717795 关键词 “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选拔通知
官网链接 http://www.jiangan.gov.cn/jaxxw/jazx/gsgg/201911/t20191120_177720.html

内容详情

各街道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化人才强区战略,激励广大人才奋发有为、干事创业,根据《关于加强江岸区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岸办发〔2009〕24号)规定,今年开展“江岸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及专家待遇

(一)选拔数量:今年选拔表彰“江岸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5-40名。

(二)专家待遇:由区委、区政府对当选人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一次性奖励金1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奖励金由评审组织部门拨付给当选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核发。

二、选拔范围与对象

(一)选拔范围:选拔工作在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进行,并向人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倾斜。江岸辖区的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中的人才,为江岸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也在推荐之列。

(二)选拔对象:主要包括在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金融服务、工程设计、自然社会科学研究、工业生产、科技创新、科技推广第一线,在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社会管理与服务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重点选拔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拔尖企业家人才和科技研发人才。

区管干部以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均不列入选拔对象。曾被授予“江岸区区管优秀专家”、“江岸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者更高级别专家称号的,不参加此次选拔。曾入选“在江岸区有影响的高水平人才”的,可优先参加选拔。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技能资格,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以后出生)。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以后出生)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可适当放宽技术职称、技能资格条件。具有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并做出杰出贡献的,年龄可放宽至54周岁(1965年以后出生)。

(三)专业素养好,成绩突出,业内评价高,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发展潜质好,身心健康。

(五)有顶尖科研专利落户江岸、有独特工匠绝技,在省、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虽无职称,也可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江岸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附电子版);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技术职称(技能资格)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近5年所获与专业相关的荣誉、兼任社会职务聘书以及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专业文章(封面、目录、首页)复印件一式一份。

申报材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

五、有关要求

(一)及时动员部署。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在本系统和联络服务的辖区企事业单位中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调查摸底、积极推荐申报,确保全区推荐人选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层次较高。

(二)严格工作流程。要充分尊重基层意见,坚持自下而上推荐,对照标准条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整理汇总,填写《“江岸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

(三)按时报送材料。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12月20日。

请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在截止日期前将《“江岸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附电子版)和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区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607室。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地址:汉口麟趾路50号。

联系人:黄洪福、涂晋   联系电话:82717795

附件:1. “江岸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汇

          2. “江岸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情况登记表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组织部

武汉市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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