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科技类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在孵企业初创培育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2   阅读次数:441   来源: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类别 科技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武汉市黄陂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官网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1日
主管部门 武汉市黄陂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受理时间 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月7日止
受理部门 武汉市黄陂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截止日期 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月7日止
办理及协调部门 武汉市黄陂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覆盖区域 黄陂区
联系电话 联系人:魏 来 黄爱芳 联系电话:85916762 关键词 在孵企业初创培育工程
官网链接 http://www.huangpi.gov.cn/zwgk/xwzs/gsgg/201912/t20191211_99270.html

内容详情

各众创孵化管理机构: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支持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15]127《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陂区支持创新创业发展新经济的政策清单(试行)的通知》(陂政规[201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创新创业工作发展实际,制定《2019在孵企业初创培育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在黄陂区内登记注册,注册时间一年以上,纳税地为黄陂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主体经营范围与项目技术领域一致,每个单位限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及运营状态良好。 

  (四)项目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五)申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如存在弄虚作假,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将取消申报资格,区级财政科技资金三年内不予资助。 

  (六)项目申报单位在承担区科技计划项目期间,需按要求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开展项目检查、评估。不得有弄虚作假或不履行科技计划合同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项目申报:原则上由各众创孵化管理机构推荐申报,项目需符合本地区政策发展及本申报指南支持方向。各众创孵化管理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择优向区科技经信局推荐。 

  (二)立项评审:区科技经信局组织专家组对各众创孵化管理机构推荐的企业项目进行综合性评价。 

  (三)项目审定:区科技经信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评审,综合性评比结果呈报局党组会审核,并决定是否立项。 

  (四)项目公示:对局党组会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 

  (五)下拨资金:公示无异议,签订《武汉市黄陂区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后,发文拨款。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191211日至202017日止。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统一用A4幅面,标注页码,按照附件清单顺序胶装成册(含电子版)报送武汉市黄陂区黄陂大道100号二楼黄陂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魏    黄爱芳    联系电话:85916762  

附件1:《2019年武汉市黄陂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信用承诺书》 

附件3:《武汉市黄陂区初创科技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申报书》 

  武汉市黄陂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191211 


附件下载:附件1:培育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下载: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附件3:武汉市黄陂区初创科技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