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2 阅读次数:669 来源:区市场监督局
政策类别 | 创业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区市场监督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19年9月10日 |
主管部门 | 区市场监督局 | 受理时间 | 2019年10月10日前 |
受理部门 | 区市场监督局 | 截止日期 | 2019年10月10日前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区市场监督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洪山区 |
联系电话 | / | 关键词 | 洪山区都市生态农业发展项目 |
官网链接 | http://www.hongshan.gov.cn/tzgg/201909/t20190904_121690.shtml |
内容详情
洪山区各涉农企业和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洪山区都市生态农业发展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推进洪山区涉农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先建后补的原则。企业或单位先行建设和申报获得,对于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进行补贴。 (三)公开透明的原则。将相关要求、项目信息和奖补政策等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确保重点的原则。 (五)品牌优先的原则。 二、申请对象 (一)洪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洪山区核发经营许可证,或上级核发经营许可证由洪山区初审的涉农企业,相关涉农村级组织。 (二)符合都市生态农业产业发展要求、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涉农企业和单位。 三、奖补支持的项目 (一)种子企业新建或改扩建科研设备、生产加工设备等项目; (二)洪山菜薹基地维护和菜薹合作社建设项目;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配送等项目; (四)特有农业品牌持有奖补; (五)其它农业重点项目。 四、补贴项目时间 2017年1月至今已实施或获得但未获各级财政资金补贴支持的项目。 五、奖补标准 对达到标准,经专家评审合格的申报单位,给予项目投资总额40%以内或2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补,补助总额不超过157.2万元。 六、实施步骤 (一)网上公布。在洪山区政务网上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洪山区都市生态农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单位申请。2019年10月10日前,申报单位向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联系人:严丽琼、周芬 联系电话:87650156)。 应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 1.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表; 2.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 3.项目完成的竣工决算报告; 4.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诚信承诺书; 6.项目建设内容不同角度全景照片4张以上。 7、相关涉农村级组织、特有农业品牌持有奖补和其它农业重点项目只须提供以上1、2、5、6项资料。 (三)专家评审。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局农业专家内随机抽取3-5个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局农业专家库沿用原城乡统筹发展局的专家库,增补一名农机方面的专家。 (四)项目公示。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在洪山区政务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并无异议报局领导审批后,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位。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 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