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3 阅读次数:366 来源:武汉市江夏区科经局
政策类别 | 科技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武汉市江夏区科经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3年4月10日 |
主管部门 | 武汉市江夏区科经局 | 受理时间 | 于4月21日(周五)17:30前 |
受理部门 | 武汉市江夏区科经局 | 截止日期 | 于4月21日(周五)17:30前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武汉市江夏区科经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江夏区 |
联系电话 | 81568247 刘喆 | 关键词 | 免申即享 |
官网链接 | http://www.jiangxia.gov.cn/xxgk_22343/zc/qtwj/gsgg_22348/202304/t20230411_2184366.shtml |
内容详情
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持续深入实施“创新活区”战略,加快打造科技创新转化先行区,助力各企事业单位创新发展,落实《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第3条“支持企业承担重大项目” 第4条“鼓励产学研合作”,第9条“做强技术转移机构”,第10条“加大创新成果推广”,现将2023科技创新“免审即享”项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事项
江夏区新认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考核优秀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技术合同登记、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奖励、科技部门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奖励、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奖励、科技创新平台考核奖励、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奖励、企业承接高校科技成果奖励9项均免申即享项目。
所有项目认定时间均为2022年。2022年新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22年考核优秀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技术合同登记统计2022年全年登记额,2022年经区科技部门批准举办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科技部门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需2022年结题验收通过,2022年认定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奖励,2022年考核优秀的科技创新平台,2022年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企业承接高校科技成果奖励提供的技术合同可以是长期合同,合同延续期限大于或等于2022年,补贴金额按照截止2022年付款凭证总金额计算。
每个支持事项均有明确的支持对象和范围,具体详见《江夏区做强技术转移机构奖励细则(试行)》《江夏区企业承担重大项目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江夏区鼓励产学研合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江夏区加大创新成果推广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江夏区构建转化激励链条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二、上报方式
1.网上填报:登录智慧科经https://www.zhihuikejing.com/,通过“科技创新免申即享”进入填报,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账户信息,上传所需材料仅限PDF格式。
2.截止时间:请于4月21日(周五)17:30前在系统中完成,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视为放弃。
3.工作流程:由科经局按程序上报区政府审批后网上公示,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自己拨付手续。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81568247 刘喆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7158232 方思瑶
附件:
1.《江夏区做强技术转移机构奖励细则(试行)》;
2.《江夏区企业承担重大项目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3.《江夏区鼓励产学研合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4.《江夏区加大创新成果推广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5.《江夏区构建转化激励链条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附件1:夏科经2023.9江夏区企业承担重大项目奖励实施细则.doc
附件: 附件2:夏科经2023.10江夏区鼓励产学研合作奖励实施细则.doc
附件: 附件3:夏科经2023.13江夏区构建转化激励链条奖励实施细则.doc
附件: 附件4:夏科经2023.14江夏区做强技术转移机构奖励实施细则.doc
附件: 附件5:夏科经2023.15江夏区加大创新成果推广奖励.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