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科技类

关于开展江夏区2023年科技创新“免申即享”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   阅读次数:366   来源:武汉市江夏区科经局

政策类别 科技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武汉市江夏区科经局 官网发布日期 2023年4月10日
主管部门 武汉市江夏区科经局 受理时间 于4月21日(周五)17:30前
受理部门 武汉市江夏区科经局 截止日期 于4月21日(周五)17:30前
办理及协调部门 武汉市江夏区科经局 政策覆盖区域 江夏区
联系电话 81568247   刘喆  关键词 免申即享
官网链接 http://www.jiangxia.gov.cn/xxgk_22343/zc/qtwj/gsgg_22348/202304/t20230411_2184366.shtml

内容详情

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持续深入实施“创新活区”战略,加快打造科技创新转化先行区,助力各企事业单位创新发展,落实《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第3条“支持企业承担重大项目” 第4条“鼓励产学研合作”9条“做强技术转移机构”10条“加大创新成果推广”,现将2023科技创新“免审即享”项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事项

江夏区新认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考核优秀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技术合同登记、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奖励、科技部门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奖励、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奖励、科技创新平台考核奖励、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奖励、企业承接高校科技成果奖励9项均免申即享项目

所有项目认定时间均为2022年。2022年新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22年考核优秀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技术合同登记统计2022年全年登记额,2022年经区科技部门批准举办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科技部门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需2022年结题验收通过,2022年认定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奖励2022年考核优秀的科技创新平台,2022年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企业承接高校科技成果奖励提供的技术合同可以是长期合同,合同延续期限大于或等于2022年,补贴金额按照截止2022年付款凭证总金额计算。

每个支持事项均有明确的支持对象和范围,具体详见《江夏区做强技术转移机构奖励细则(试行)》《江夏区企业承担重大项目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江夏区鼓励产学研合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江夏区加大创新成果推广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江夏区构建转化激励链条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二、上报方式

1.网上填报:登录智慧科经https://www.zhihuikejing.com/,通过“科技创新免申即享”进入填报,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账户信息,上传所需材料仅限PDF格式。

2.截止时间:请于421日(周17:30前在系统中完成,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视为放弃。

3.工作流程:由科经局按程序上报区政府审批后网上公示,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自己拨付手续。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81568247   刘喆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7158232 方思瑶

附件:

1.《江夏区做强技术转移机构奖励细则(试行)》;

2.《江夏区企业承担重大项目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3.《江夏区鼓励产学研合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4.《江夏区加大创新成果推广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5.《江夏区构建转化激励链条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410

     附件:    附件1:夏科经2023.9江夏区企业承担重大项目奖励实施细则.doc
     附件:    附件2:夏科经2023.10江夏区鼓励产学研合作奖励实施细则.doc
     附件:    附件3:夏科经2023.13江夏区构建转化激励链条奖励实施细则.doc
     附件:    附件4:夏科经2023.14江夏区做强技术转移机构奖励实施细则.doc
     附件:    附件5:夏科经2023.15江夏区加大创新成果推广奖励.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