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8 阅读次数:487 来源:东湖高新区
政策类别 | 科技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东湖高新区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3年5月18日 |
主管部门 | 东湖高新区 | 受理时间 | 至2023年5月21日17:00 |
受理部门 | 东湖高新区 | 截止日期 | 至2023年5月21日17:00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东湖高新区 | 政策覆盖区域 | 东湖高新区 |
联系电话 | 027-67880178 | 关键词 | 重点研发计划 |
官网链接 | http://www.wehdz.gov.cn/2022/ggxw_68627/tz_68628/202305/t20230518_2202477.shtml |
内容详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支持对象应满足的条件,各区确定立项的项目在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上填写提交材料。
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2023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1. 需满足东湖高新区设置的申报要求,详见4月21日发布的《东湖高新区关于申报2023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http://www.wehdz.gov.cn/2022/ggxw_68627/tz_68628/202304/t20230421_2189560.shtml,在市科技局设置的申报条件基础上增加了其他申报要求);
2. 需在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系统(http://innovc.wehdz.gov.cn)中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上填写材料但未在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系统中提交材料的项目,视为未按要求提交项目申请,不参加后续项目评审。
3. 有联合申报单位的,需在申报书的附件清单(二)中附有与合作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现将2023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5月21日17:00(申报重点项目的技术合同签订时间要求相应修改为5月20日之前),请申报项目的企业在企业创新积分系统中填报申请材料,不要直接填写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中,确定立项后再在市科技局网站中填写。退回修改的项目资料可在5月21日17:00前再次提交。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27-67880178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