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8 阅读次数:583 来源:区科创局
政策类别 | 科技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区科创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3年7月17日 |
主管部门 | 区科创局 | 受理时间 | / |
受理部门 | 区科创局 | 截止日期 | /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区科创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经开区 |
联系电话 | / | 关键词 | 车谷瞪羚 |
官网链接 | http://www.whkfq.gov.cn/xxgk/fdzdgk/tzgg/202307/t20230717_2232388.html |
内容详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车谷瞪羚”企业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开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企业通过2022年度武汉经开区“车谷瞪羚”企业认定。
二、补贴标准
(一)对首次认定的“车谷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两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连续三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二)企业连续认定“车谷瞪羚”企业年数以《关于公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2022年度“车谷瞪羚”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武经开科创发〔2023〕4号)为准。
(三)企业在以往年度领取武汉经开区“瞪羚”企业奖励累计达3次的,不予以奖励。
三、政策兑现方式
(一)为方便企业享受政策,本次政策兑现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申报企业需于申报政策奖励前进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119.36.232.5:85/#/),进行网上注册,提供或核对资金拨付所需的“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清算行号”等信息。企业收到系统确认承诺书短信通知后,登录兑现平台下载并提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谷瞪羚”企业奖励承诺书》(附件1)进行奖励意愿确认;企业放弃奖励的,需按要求提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弃“车谷瞪羚”企业奖励承诺书》(附件2)。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二)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在获得奖励后需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二)申报单位应保证在系统填报信息准确、真实、有效,明确相关承诺书上的承诺含义及承诺意愿。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五、联系电话
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赵 静 84239968
智能网联和电动汽车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李小刚 84852221
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耿丽莹 84218965
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王 楠 84855706
军山新城管理办公室
周俊锋 84967999
综合保税区及港口物流园管理办公室
李婳婳 84739766
现代科技农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曾雪素 84856859
区科创局高新技术科
杨小峰 刘宇昕 84217692 84891019
区政策兑现窗口
84735838
附件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谷瞪羚”企业奖励承诺书
附件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弃“车谷瞪羚”企业奖励承诺书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 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谷瞪羚”企业奖励承诺书.docx
附件: 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弃“车谷瞪羚”企业奖励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