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7 阅读次数:430 来源:荆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类别 | 科技类 | 发文字号 | 荆科技发〔2024〕3号 |
发文单位 | 荆州市科学技术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4年3月6日 |
主管部门 | 荆州市科学技术局 | 受理时间 | 2024.3.6 - 2024.4.10 |
受理部门 |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 截止日期 | 2024.4.10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 政策覆盖区域 | 荆州市 |
联系电话 | 0716-8866270,15871350582 | 关键词 |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
官网链接 | http://jzkjj.zwgk.jingzhou.gov.cn/35946/103220243/t106220243034/468177.shtml |
内容详情
荆州区、沙市区科技局,荆州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荆州高新区经发局、荆州纪南文旅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荆州城区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根据《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及指南
项目围绕“4611”现代产业体系,聚焦“五大主导”优势产业,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解决行业共性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解决企业生产过程的技术难题,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促进产业技术升级。
(一)申报主体为在荆州城区注册,纳税关系在荆州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高新领域项目和社发领域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上年度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中提交评价信息的企业,或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达到2000万元的企业。申报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资金的2倍。企业须出具有效自筹资金来源证明。
农业领域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中提交评价信息的企业,或从事生物育种、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重点企业。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运行管理机制以及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保障能力。
(三)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要求,即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3%。
(四)企业申报属于我市主导优势产业核心技术攻坚项目,确属国内空白的产业技术难题,可按揭榜制项目方式与揭榜方(相关高校院所)共同申报,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优先支持,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项目应聚焦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智能制造、医药化工、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技术需求,面向市内外公开征集技术解决方案,突破重点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共性或公益性技术瓶颈,实现我市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五)项目符合本年度重点支持指南方向(附件1),绩效目标明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用A4纸打印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PDF电子版报送至项目推荐单位。
(二)单位推荐
按归口管理原则,由荆州区、沙市区科技局,荆州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荆州高新区经发局、荆州纪南文旅区经发局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由其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和PDF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项目申报材料需登陆荆州市科技一网通平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分类上传申报书正文和附件。(具体申报流程另文下达)
(三)项目受理
项目由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受理。
三、有关要求
(一)鼓励企业与长江大学等高校或科研院所或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合作申报科技项目,双方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
(二)企业当年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具备揭榜制项目申报条件的,可增报揭榜制项目1项(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另文下达)。
发榜企业要对发布的重点领域的应用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材料及工艺等有内在迫切需求,向所辖区科技部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在项目技术攻关成功后,成果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项:
1.以前年度已立项,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的。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
3.承担市级项目到期未按时结题验收的。
4.注册成立八年以上且获得过市级科技研发项目立项,还未达到规模以上企业的。
5.规模以上企业未在国家统计局一套表平台填报107-1和107-2表的;拥有战略新兴产品的企业,未在国家统计局《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B104-4表填报的。
(四)对申报项目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再受理市级项目申报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五)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不受理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
(六)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平俊。联系电话:0716-8866270,15871350582
附件:1.2024年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3.推荐函及汇总表(推荐单位填写)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