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8 阅读次数:324 来源: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政策类别 | 经信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17日 |
主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受理时间 | 于10月25日17:00前 |
受理部门 | 区企服局 | 截止日期 | 于10月25日17:00前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区企服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东湖高新区 |
联系电话 | 65563310、 67880595 | 关键词 | 无废工厂 |
官网链接 | https://www.wehdz.gov.cn/2022/ggxw_68627/tz_68628/202410/t20241017_2469834.shtml |
内容详情
各相关企业:
按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无废工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东湖高新区2024年度第三批“无废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区企服局会同区环境和水务局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无废工厂”建设,支持满足申请条件企业根据武汉市“无废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开展建设,并按要求编制《武汉市“无废工厂”申报书》。各有关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各项评价指标要有详细的佐证材料。
二、材料提交。各申报企业于10月2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至区企服局。区企服局会同区环境和水务局对本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重点核实企业申报材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2023年以来企业有无环保处罚记录(区环境和水务局出具证明材料),结合年度创建目标任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推荐至市经信局。
三、组织评审。市经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一批作为“无废工厂”示范单位,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经信局 85316932
区企服局 65563310、 67880595
区环境水务局 67886233
邮 箱:区企服局 :donghuqifu@163.com
区环境水务局:759113270@qq.com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政务中心7号楼7016室
附件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无废工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