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9 阅读次数:45 来源:洪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政策类别 | 科技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洪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 |
主管部门 | / | 受理时间 | / |
受理部门 | / | 截止日期 | /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 | 政策覆盖区域 | 洪山区 |
联系电话 | / | 关键词 | 重点研发计划 |
官网链接 | https://www.hongshan.gov.cn/zfbm/jkj/fdzdgknr/tzgg/202509/t20250918_2649593.shtml |
内容详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创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https://kjj.wuhan.gov.cn/wmfw/tzgg/tzgg_
18371/202503/t20250326_2558073.html),为做好洪山区2023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就组织开展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应参加验收的,2025年到期的2023年度洪山区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验收方式
现场验收
三、验收流程
1.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编制、提交验收材料至区经科局;
2.组织验收。区经科局组织成立专家组开展现场验收,并对验收结论予以公示;
3.网上备案。区经科局在市科创局项目管理系统网站填写验收项目信息并提交验收材料,同时提交纸质验收材料至武汉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4.打印证书。验收通过且完成备案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可自行在线打印验收证书;
5.监督检查。市科创局科技监督处室牵头组织,采用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注意事项
1.科技计划项目应当按期验收;不能按期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到期前向市科创局项目管理处室提交延期验收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每个项目最多可申请2次延期验收,延长时间原则上每次不超过1年。
2.项目须提供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湖北省注协备案且含有防伪编号和防伪二维码的专项审计报告。
五、提交要求
1.请以上需要提交材料的企业于2025年10月1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份)报送至洪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附楼413室。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2.联系方式
洪山区经科局高新技术科
陈伟 朱玉晓 87374280 87374372
附件:应参加验收的2023年度洪山区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名单
洪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5年9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