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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湖北省优势商标(第5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2   阅读次数:20   来源: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政策类别 知识产权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 官网发布日期 /
主管部门 / 受理时间 /
受理部门 / 截止日期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政策覆盖区域 湖北省
联系电话 / 关键词 优势商标
官网链接 https://zscqj.hubei.gov.cn/fbjd/zc/qtzdgkwj/202509/t20250922_5776618.shtml

内容详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效能,加强商标保护和运用,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根据《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管理办法》,现就开展湖北省优势商标(第5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湖北登记注册或者经营的企业(组织)持有的注册商标,且具有较高知晓程度、较大市场影响力、易被假冒侵权(符合《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一)。申报主体应当为所申报商标的注册人或被许可人(排他/独占许可)。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纳入优势商标名录。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或被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

2.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的老字号企业拥有的与老字号相一致的商标;

3.五年内在湖北省内被假冒、侵权两次以上,或存在他人商标恶意注册损害其合法利益的情形,需要加强保护的注册商标;

4.批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

5.该商标曾被纳入其他省、直辖市商标保护名录的;

6.其他确需加强保护和培育的商标。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纳入优势商标名录。

1.注册商标被依法撤销、注销、宣告无效的,或商标权利人的独占使用许可合同到期的;

2.注册商标所涉商品(服务)因质量问题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商标权利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提交虚假资料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申请纳入名录的;

5.其他不宜纳入名录的情形。

三、申报数量

原则上单一主体只能申报一个自主商标(一标多类商标仅选取一个类别),且该商标应当广泛应用于该主体经营的主要商品或服务项目上,已列入1-4批名录的主体一般不重复申报。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主体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向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交《湖北省优势商标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企业信用记录、经济数据和商标的状态等进行核查。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对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择优向省局推荐,并填写《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第5批)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

如是省级有关单位或市州知识产权局推荐纳入保护名录的,按《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提交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实施。请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主动宣传,积极组织,认真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初步审核,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评审,依法依规高质量完成申报收集工作。

(二)强化动态管理。请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列入第1-4批名录的注册商标逐件再核实相关信息,准确掌握主体及商标信息变化情况,对不易列入名录的注册商标,要及时调整迁出并上报相关统计信息(附件3)。

(三)按时报送资料。请各市州于11月10日前正式行文连同附件1-3(含PDF和可编辑格式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湖北省优势商标申报书

      2.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第4批)申报信息汇总表

      3.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第1-3批)动态调整信息统计表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9月22日


联 系 人:周刚亮

联系电话:027-86759086

电子邮箱:4898878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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