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5 阅读次数:3 来源:
政策类别 | 人才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 | 官网发布日期 | / |
主管部门 | / | 受理时间 | / |
受理部门 | / | 截止日期 | /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 | 政策覆盖区域 | 长江新区 |
联系电话 | / | 关键词 | 领军人才、青年人才 |
官网链接 | https://www.whcjxq.gov.cn/tzgg/202509/t20250919_2650203.shtml |
内容详情
为加快引育支撑武汉长江新区(以下简称“新区”)“132”现代化产业体系(枢纽经济、低碳、健康、智造、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创新创业人才逐梦新区的若干措施(试行)》(武长办文〔2025〕25号)等有关政策,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武汉英才·长江新区合伙人专项(领军、青年人才评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条件
(一)领军人才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国敬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无不良学术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
3.申报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按照《武汉长江新区人才分类目录(试行)》分类注册为新区C类及以上层次;
5.在新区创办企业或在新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缴纳社会保险。
类别条件:
创业类
1.截至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近3年内首次在新区创办企业,且企业注册成立满6个月;
2.创办企业符合新区“132”现代化产业体系,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技术成果和产品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能够带动技术创新、企业发展、产业转型;
3.申请人须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不低于30%),其所创办企业应在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新区,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
创新类
1.截至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近3年内首次从区外全职引进,且在新区全职工作满1年;
2.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3.工作单位应在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新区,所在企业年纳税排名靠前或为经新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认定的重大招商项目;
4.在新区企业担任核心技术研发或高级技术管理职务,承担单位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研发项目,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研发产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高端管理类
1.截至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近3年内首次从区外全职引进,且在新区全职工作满1年;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中层及以上、5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3.工作单位应在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新区,所在企业年纳税额排名靠前或为经新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认定的重大招商项目;
4.在新区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职务或规模以上企业技术、营销、财务、法律、投资等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以上管理职务,具有较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所管理的业务或项目经济社会效益良好。
(二)青年人才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国敬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无不良学术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按照《武汉长江新区人才分类目录(试行)》分类注册为新区E类及以上层次;
5.在新区创办企业或在新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缴纳社会保险。
类别条件:
创业类
1.截至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近3年内首次在新区创办企业,且企业注册成立满6个月;
2.创办企业符合新区“132”现代化产业体系,人才申报项目为原创性研究,已有实际研发投入,专业水平高、发展势头好、成长潜力大,在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对行业发展有较大贡献;
3.申请人须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不低于30%),其所创办企业应在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新区,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
创新类
1.截至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近3年内首次从区外全职引进,且在新区全职工作满1年;
2.一般应拥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以上职称。出站博士后、近5年QS排名前200高校毕业的博士,可优先入选;
3.工作单位应在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新区;
4.在新区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用人单位担任技术研发或技术管理重要职务,牵头或参与本单位重点研发和技术攻关项目。
二、申报时间
申报资料提交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三、申报方式
2025年度申报采取线上形式。
1.申报准备:企业和人才通过新区门户网站或关注“长江新区”“武汉长江新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获取公告内容;
2.线上注册:企业和人才在新区“人才之家”网站(https://www.cjxqtalents.cn/)注册账号,人才在网站按照《人才分类目录》完成人才分类注册;
3.政策申报:人才在网站选择政策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在个人中心可关注申报进度;
4.单位审核:企业根据申报公告要求在网站对人才所填信息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审核提交;
5.资料提交:在所有申报流程完毕后,人才在网站个人中心下载申报书并签字确认。企业在申报书对应位置加盖公章,对拟举荐申报人才进行内部公示后提交申报书。
四、支持政策
1.资金资助。给予创业类领军人才50万元(税前)一次性资助资金以及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给予创新类和高端管理类领军人才上年度个人对新区财政贡献的100%奖励,最多3年;给予创业类青年人才创业项目实际有效投入的50%资金补贴,最高15万元(税前),给予创新类青年人才15万元(税前)资助资金,分3年发放。
2.安居支持。给予领军人才最高50万元新区首套住房购房补贴;青年人才可申请入住新区人才租赁房(人才公寓),最长免租3年。
3.发展支持。优先推荐人才参评国家和省级、市级人才计划,推荐获得科研配套、基金投资等支持。
4.服务保障。依据人才类别,分类提供优诊优疗、政务、文旅体、出行贵宾、消费券码等配套服务。
具体款项在资助协议书中予以确认。
五、有关事项
1.举荐对象如通过新区人才评选,须承诺入选后在新区工作满三年,如三年服务期内离职并离开新区的,终止人才在汉服务待遇,并退回已享受的支持资金。
2.人才评选全过程中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申报人才,永久取消举荐和入选资格。对存在违法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同一年度同一申报对象只能在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中择一申请,创新类、创业类、高管类只能申请择一类别申请。多头申报的,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4.已入选更高层次人才计划的人才,原则上不逆向申报。
六、咨询电话及时间
新区党工委人才办:027-85999190、85999186、85998091;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武汉长江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才办)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