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31 阅读次数:124 来源: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 政策类别 | 科技类 | 发文字号 | / |
| 发文单位 | / | 官网发布日期 | / |
| 主管部门 | / | 受理时间 | / |
| 受理部门 | / | 截止日期 | / |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 | 政策覆盖区域 | 东湖高新区 |
| 联系电话 | / | 关键词 | 揭榜挂帅 |
| 官网链接 | https://www.wehdz.gov.cn/2022/ggxw_68627/tz_68628/202510/t20251030_2669527.shtml | ||
内容详情
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做好2025年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任务
面向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领域实际需求,聚焦高盐废水处理回用、干式烟气净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识别监测等难点问题,共设立28项任务榜单(详见附件1)。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可组成联合体申报。每家单位最多同时参与2项任务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环保装备技术创新和实施应用基础,具备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以及完善的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能力。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请各企业根据申报要求,
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https://green.miit.gov.cn))填写《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单位申报书》(附件2),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U盘拷贝)报送至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二)推荐审核:我局形式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推荐意见,填写《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单位推荐表》(附件3),并按程序统一报送。
(三)截止时间: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11月3日(周一)17: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节能处:85316932
区企服局电力科:65563310、67880595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政务中心7号楼7016室
五、相关事项
请各企业积极申报,我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对入围及优胜单位,国家和地方将统筹利用各类资源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