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5 阅读次数:21 来源:武汉经信
| 政策类别 | 经信类 | 发文字号 | / |
| 发文单位 | / | 官网发布日期 | / |
| 主管部门 | / | 受理时间 | / |
| 受理部门 | / | 截止日期 | / |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 | 政策覆盖区域 | 武汉市 |
| 联系电话 | / | 关键词 | 中小企业技术中心 |
| 官网链接 | https://jxj.wuhan.gov.cn/xwzx_9/tztg/202601/t20260115_2712063.html | ||
内容详情
各区(开发区、风景区、长江新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湖北省中小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6年湖北省中小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小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领域
(一)申报范围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申报领域
企业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六基”发展目录产品;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产品;或属于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等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在武汉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1年以上。
2.经济效益好,在所属细分行业具有竞争优势,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专项条件
4.研发投入: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2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每年均不低于3%;
5.人员要求: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
6.创新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4项及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自主申请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已产生经济效益;
7.财务要求: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经公告认定的省中小技术中心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经区经信部门初审(需实地核实),市经信局审核推荐至省经信厅复核,复核通过的省中小技术中心有效期延长三年。
三、工作程序
(一)报送方式
请各区经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及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申请书(含佐证材料)合订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书脊处备注企业全称),附件1-2可编辑的电子版、PDF版附U盘,报送至武汉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二)初核和推荐
各区经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省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初核和推荐工作,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2026省中小企业技术中心申请书”,初审核实(需实地抽查)后提出推荐意见。符合条件的,市经信局组织推荐至省经信厅。
(三)审核公示
省经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认定名单,在省经信厅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认定。
附件:
附件1:2026年湖北省中小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湖北省中小企业技术中心申请书.docx
附件3:各区经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