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7 阅读次数:479 来源: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政策类别 | 科技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26日 |
主管部门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受理时间 | 2020年5月26日 |
受理部门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截止日期 | 于2020年5月29日前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政策覆盖区域 | 湖北省 |
联系电话 | 省经信厅智数处:刘婕027-87236922,13627121817,邮箱12394885@qq.com。 | 关键词 | 人工智能 |
官网链接 | http://jxt.hubei.gov.cn/fbjd/tzgg/202005/t20200526_2301082.shtml |
内容详情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通信行业三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9〕258号)要求,为进一步摸清我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状况,制定好产业“十四五”规划及支持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新的统计调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18〕1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统计法》和统计管理规定,重新修订确定了《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调查制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等调查制度,增加并修订了“人工智能企业业务指标表”年报,有效期3年,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及时做好人工智能年报工作。各地、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统计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地区2019年人工智能企业年报的报送工作,于2020年6月5日前完成2019年人工智能企业年报的收集、整理、审核工作。武汉市各有关企业在武汉市网上直报系统填报,网址:http://61.183.175.6/companylogin.aspx。其他市(州)各有关企业在工信部运行监测平台填报,网址:http://202.106.120.244。
三、摸清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底数。各地要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人工智能业务收入高于100万元企业的主要业务指标、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并认真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请各市(州)于2020年5月29日前,将本地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名单以电子版形式报省经信厅智数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经信厅智数处:刘婕027-87236922,13627121817,邮箱12394885@qq.com。
武汉市大数据协会:杨丽娜027-87181987,13419576438,邮箱748511406@qq.com。
附件:1.人工智能企业业务指标表(年报)、人工智能业务分类目录
2.市(州)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名单报送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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