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30 阅读次数:608 来源:汉阳区市场监管局
政策类别 | 人才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汉阳区市场监管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0-05-29 |
主管部门 | 汉阳区市场监管局 | 受理时间 | 于2020年6月10日前 |
受理部门 | 汉阳区市场监管局 | 截止日期 | 企业简介、自我评价报告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汉阳区市场监管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汉阳区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胡莉萍 周卉 联系电话:027—84882935 | 关键词 | 汉阳造质量奖 |
官网链接 | http://www.hanyang.gov.cn/xwdt_38/tzgg/202005/t20200529_1351482.html |
内容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高质量建设质量强区,提高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持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经营业绩,增强综合竞争力,根据《汉阳造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阳政规〔2018〕5号)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第四届汉阳造质量奖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汉阳造质量奖是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原则上评定1-2个。
二、评奖标准
评奖标准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执行。获得汉阳造质量奖的企业的总评分(总分为1000分)不得低于550分(含550分),若申报企业总评分均低于550分(不含550分),该奖项将空缺。
三、申报对象
本区具有法人资格,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武汉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包括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
四、申报条件
(一)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或公益活动三年以上;
(二)在本行政区域内有突出贡献的企业;
(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节能、质量等政策;
(四)已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相关行业管理体系,形成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
(五)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者社会贡献,在企业管理、质量、技术上有创新,近3年内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处于市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六)近3年内未发生质量、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重大用户(顾客)有效投诉;
(七)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参加市级及以上质量相关奖项评定活动无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近三年内无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汉阳造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简介(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
(三)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2-3万字)一式三份。
(四)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需提供的证实性材料1份。
(五)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17年至2019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按A4幅面装订成册,其中申报表、企业概况和自我评价报告等需提供电子文档。
六、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应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报送至区质量强区委办公室(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科)。企业简介、自我评价报告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
七、其他事项
(一)有关汉阳造质量奖的文件资料在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群共享(QQ群号285765061,加入群时请备注企业名称)进行查询和下载。
(二)汉阳造质量奖的评审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区质量强区委办公室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做好汉阳造质量奖企业的宣传、培育及推荐工作,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区质量强区委办公室对企业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宣贯培训,对有关规定、标准内容进行讲解,指导企业进行申报资料准备。
(五)汉阳造质量奖评定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莉萍 周卉 联系电话:027—84882935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07号
邮编:430051
电子邮件:15159997@qq.com
附件:汉阳造质量奖申报表
汉阳区质量强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