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6 阅读次数:460 来源:经济开发区
政策类别 | 经信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经济开发区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16日 |
主管部门 | 经济开发区 | 受理时间 | 于6月22日前 |
受理部门 | 经济开发区 | 截止日期 | 于6月22日前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经济开发区 | 政策覆盖区域 | 经开区 |
联系电话 | 区科经局 周亚细 84897660 | 关键词 | 隐形冠军工程 |
官网链接 | http://www.whkfq.gov.cn/xwzx/tzgg/202006/t20200616_1379800.html |
内容详情
各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武经开〔2019〕3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首次进入湖北省隐形冠军工程工业企业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武经开〔2019〕32号)实施后首次进入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工程的区内工业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武经开〔2019〕32号)实施后首次进入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工程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申请表;
4、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1. 企业将申报资料于6月22日前交至区科经局C409,请各企业务必尽早提交,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联系人:区科经局 周亚细 84897660)
2.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支持与贡献相适应”,“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并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承诺。
附件: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首次进入湖北省隐形冠军工程工业企业奖励申报材料(建议模版)
2020年6月16日
附件: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首次进入湖北省隐形冠军工程工业企业奖励申报材料(建议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