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8 阅读次数:493 来源: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政策类别 | 知识产权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0-07-06 |
主管部门 |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 受理时间 | 于7月31日前 |
受理部门 |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 截止日期 | 于7月31日前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湖北省 |
联系电话 | 运用促进处 刘维 027-86759078 | 关键词 | 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 |
官网链接 | http://zscqj.hubei.gov.cn/fbjd/tzgg/202007/t20200706_2499300.shtml |
内容详情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和2018年度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已实施期满,根据《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知发〔2017〕14号)》和《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通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18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立项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2018年度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验收程序
(一)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市州知识产权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材料包括:
1.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验收申请表;
2.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总结报告以项目任务书完成情况为依据,内容包括:主要任务和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知识产权获取、保护和管理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
3.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根据《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项目任务书,对项目实施单位验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书面审核意见报省知识产权局。
(三)省知识产权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市州知识产权局审核意见,给出验收结论。
二、验收时间要求
项目实施单位于7月31日前将经所在市州知识产权局审核后的验收申请表(纸件一式两份和电子件)和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及经费决算报告(纸件一份,总结报告与决算报告合并装订,A4纸张左侧装订,禁用塑料、活页夹)报至省知识产权局。预期未提交验收材料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两年内不得申报省知识产权局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2017年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名单;
3.2018年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名单。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7月3日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 刘维 027-86759078
liuw@hbipo.gov.cn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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