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0 阅读次数:708 来源: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策类别 | 创业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10日 |
主管部门 |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受理时间 | 于2020年10月16日前 |
受理部门 |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截止日期 | 于2020年10月16日前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武汉市 |
联系电话 | 市经信局医药产业处:85316876 | 关键词 | 应急物资保障产能备份建设专项 |
官网链接 | http://jxj.wuhan.gov.cn/xwzx_9/tztg/202010/t20201010_1462318.html |
内容详情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重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产发[2020]39号)总体要求,2020年武汉市落实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产能备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完成了企业申报、项目审查、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审议及资金细化方案公示等环节,现根据市政府对《武汉市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细化方案》的批示和《市经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落实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产能备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武经信医药[2020]93号)的有关规定,将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安排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16日前向市经信局机关纪委或医药产业处反映。
公示接待电话: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85319493
市经信局医药产业处:85316876
公示期结束若无异议,市经信局将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企业,不再另行公告。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0日
2020年武汉市落实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产能备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