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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4   阅读次数:615   来源: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政策类别 经信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官网发布日期 2020-10-13
主管部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受理时间 2020年10月31日前
受理部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截止日期 2020年10月31日前
办理及协调部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政策覆盖区域 湖北省
联系电话 廖奕驰  010-68200578/18701009501王磊010-68209307/13121217969  赵一夫 010-68205242 关键词 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
官网链接 http://jxt.hubei.gov.cn/fbjd/xxgkml/jgzn/nsjg/kxjsc/wjgg/202010/t20201013_2951692.shtml

内容详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依据《制造业知识产权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科〔2018〕239号)有关部署,工信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厅科〔2020〕72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企业通过线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导出、打印申报书并签字盖章,报送当地经信局。各市(州)经信局进行初审后,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推荐函、企业名单、光盘(各一式一份)和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省经信厅科技处(联系人:王诚  电话:027-87236951,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7号410室)。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关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依据《制造业知识产权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科〔2018〕239号)有关部署,现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原则。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按照企业自主申报、重点领域优先、大中小企业兼顾、区域适度平衡的原则,优先推荐本区域、本行业优势特色产业中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有基础、有特色、有成效、有行业带动作用的工业企业。

(二)推荐条件。

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一定数量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3.具有一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经验;

4.鼓励推荐已获得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称号的企业。

二、推荐流程

(一)由推荐单位组织企业通过线上申报系统(网址:www:miit-ipr.com,系统操作手册请于注册后下载)进行申报。企业注册并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知识产权运用工作情况、完成自评估,导出、打印申报书并签字盖章,报送推荐单位。

(二)推荐单位进行线上信息、资料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运用情况跟踪与能力培育等工作。

请推荐单位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线上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函、企业名单、申报书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和光盘一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系人及电话:廖奕驰  010-68200578/18701009501王磊010-68209307/13121217969  赵一夫 010-68205242

邮箱:lycace@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

邮编:100846

技术支持:张凯  1501144986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