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2 阅读次数:500 来源:经开区
政策类别 | 经信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0-10-21 |
主管部门 |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受理时间 | 于2020年10月26日前 |
受理部门 |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截止日期 | 于2020年10月26日前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经开区 |
联系电话 | 地址:市民服务中心C409办公室 联系电话:84897660 | 关键词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 |
官网链接 | http://www.whkfq.gov.cn/xxgk/fdzdgk/tzgg/202010/t20201021_1469594.html |
内容详情
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经信局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将启动2019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台阶奖励申报条件
(一)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口径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当年度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等三个档次;
(二)企业在申报时为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按要求在武汉市工业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上报送数据;
(三)企业从进入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以来,在其他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上述规模档次的不享受本次奖励。
(四)已享受过市级财政对企业关于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经营指标上台阶的专项奖励的企业不能重复申报此项奖励。
二、上台阶奖励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企业同时进行网上(市经信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服务平台http://61.155.162.147/)、纸质材料(填写附表1)申报工作。
(二)项目初审。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结合企业年度税收清结等资料核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核查企业当年是否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对其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进行奖励类项目的支持,审核结果在在本区(开发区)进行公示。
(三)行文上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企业情况(填写附表2)行文上报至市经信局。
(四)项目审核及办理拨付。市经信局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各区(开发区)审核流程及上报的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核定奖励金额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经相关程序后,办理拨付手续。
三 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各企业于2020年10月26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科经局。(市民服务中心C409办公室)
(二)企业需提供主营业务收入等相关财务数据真实性、未享受其他相关经营指标上台阶专项奖励的承诺函。
(三)为保证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市、区经信部门需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企业申报主营业务收入情况,企业申报本项目资金视同同意公开其相关信息。
四、申报材料
1、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申报表
2、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汇总表
3、企业承诺函
4、企业进入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以来的年度税收清结等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均需盖企业公章。
联系人:区科经局 周亚细
地址:市民服务中心C409办公室 联系电话:84897660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
1、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申报表
2、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汇总表
3、企业承诺函
附表1
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申报表
( 年 月)
一、企业基本信息及生产情况 | ||||||||
企业名称 (盖章)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
企业地址 | 联系人 | 手机 | ||||||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 清算行号 | ||||||
企业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 20 17 年 | 20 18 年 | 20 19 年 | |||||
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2、工业总产值(万元) | ||||||||
二、企业奖励建议金额 | ||||||||
经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审核,该企业符合上台阶奖励条件,建议奖励金额 万元(大写: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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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意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企业基本信息及第一部分由企业填写;
2、第二、三部分由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填写;
3、企业自进规以来其他年份主营业务收入财务指标另行附表。
附表2
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汇总表
( 年 月)
序号 | 企业名称 | 2019年指标 | 奖励金额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增幅 (%) | 总产值 (万元) | 增幅 (%) | |||
备注:企业名称填全称,且与统计局户头保持一致。
附件3
承诺函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我公司郑重承诺除申报并享受本次上台阶奖励政策外,未向武汉市其他相关部门申报关于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经营指标上台阶的专项奖励政策。同时,我公司保证申报本次上台阶奖励政策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有效,所填报主营业务收入等相关财务数据为我公司真实数据,并按要求在武汉市工业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上报送数据。如有失实我公司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