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2 阅读次数:565 来源:江夏区
政策类别 | 科技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江夏区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12日 |
主管部门 | 江夏区 | 受理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 |
受理部门 |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截止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江夏区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刘婧宇 电话:13971289056 | 关键词 | 江夏区企业上云项目 |
官网链接 | http://www.jxsme.net.cn/Home/NotificationAnnouncementContent.aspx?Id=13132&type1=2159&type=159 |
内容详情
江夏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和《湖北省“万企上云”工程工作方案(2018-2020年)》,在全区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促进企业上云用云,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根据《江夏区工业企业上云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夏科经[2019]17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0-2021年企业上云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江夏区内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及服务于工业的其他类型企业,主要包括生产制造企业、软件开发类企业、科技型服务业。
二、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和纳税地在江夏。
2.企业当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一般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的、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名单或综合治理发生问题被惩处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被政府职能部门执行一般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列入不支持对象)。
(二)补贴标准
1.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提交完整云服务申请资料的企业中,2019年已成功申请上云需续费的予以全额补贴;2020年度新申请上云的企业,参照上一年度标准的予以全额补贴,即:上一年度产值在1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上一年度产值5亿(含)—10亿元的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上一年度产值在1亿(含)—5亿元的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上一年度产值在2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2021年1月1日起,提交完整云服务申请单材料的企业按上述标准的80%予以补贴。
3.为加大对有发展前景的规下工业企业扶持力度,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新增上一年度产值在12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上云补贴,单个补贴不超过20万元。
4.从年度上云预算资金中安排300万元用于支持软件开发类和第三产业(服务业)类企业,软件开发类企业单个补贴不超过25万元,第三产业(服务业)类企业单个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企业上云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江夏区属地纳税证明(加盖公章);
4.向统计局报送的年度产值报表(加盖公章)。
四、申请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请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提出申请,并完成申请材料进行申报,纸质资料3份报送武汉夏创融通发展有限公司。
(二)材料审核。武汉夏创融通发展有限公司收集申请材料,提交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核汇总,并报区科经局党组审核。
(三)服务开通。武汉夏创融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签批的补贴金额向申请企业云账号调拨云服务费,云服务提供商派出技术专家指导申请企业开通云服务。
联系人:刘婧宇 电话:13971289056
武汉市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