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7 阅读次数:614 来源:/
政策类别 | 知识产权类 | 发文字号 | 黄科发〔2018〕29号 |
发文单位 | 黄冈市科学技术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18-11-07 |
主管部门 | 黄冈市科学技术局 | 受理时间 | 2018-11-06 |
受理部门 | 黄冈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科 | 截止日期 | 2018-11-20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黄冈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科 | 政策覆盖区域 | 黄冈市 |
联系电话 | 8673296 | 关键词 | 知识产权、专利 |
官网链接 | http://kjj.hg.gov.cn/art/2018/11/7/art_13371_314224.html |
内容详情
各有关单位:
按照《黄冈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黄冈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凡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取得有效发明专利授权的专权利人。发明专利授权日期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证书上日期为准;授权发明专利的申请地址必须是市区范围内,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的专利申请地址为准。
二、资助标准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3000元/件;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一次性资助5000元/件。
三、申请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2018年度黄冈市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和申报单位(个人)情况统计表;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授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最近一次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或收据;
(三)单位申请的须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及户籍本复印件;
(五)专利权人有多个的由第一专利权人办理专利授权资助手续,第一专利权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办理时,顺延到第二专利权人,以此类推。
四、受理程序 发明专利专利权人直接向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科提出申请,根据各专利权人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后由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审批。
五、受理时间书面材料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办理发明专利资助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有关书面及电子材料,否则视同放弃。
(二)申请人须对其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应符合相关要求,所需的相关表格可在http://www.hgs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成册各一式两份,手工填写的(签字除外)不予受理;申报资料中涉及到申报人相关的收款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申报资料中因收款信息有误导致款项未及时收到的后果自负。
(四)申报材料时,为便于统计汇总,申请的单位(个人)需提供《2018年度发明专利授权单位(个人)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附件2)。
(五)所有申报材料必须自行留底,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请各有关发明专利授权单位和个人接此通知后,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联系人:方钢 电 话:0713-8673296 邮 箱:157821764@qq.com
附 件:1.《2018年度黄冈市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
2.《2018年度发明专利授权单位(个人)申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