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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自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4   阅读次数:469   来源:襄阳市

政策类别 科技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襄阳市科技局 官网发布日期 2021年1月12日
主管部门 襄阳市科技局 受理时间 于2021年3月25日之前完成高企自评
受理部门 襄阳市科技局 截止日期 于2021年3月25日之前完成高企自评
办理及协调部门 襄阳市科技局 政策覆盖区域 襄阳市
联系电话 高新科: 王 莹 翟 鑫 王浩歌   3531343 关键词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自评
官网链接 http://kjj.xiangyang.gov.cn/zwgk/gkml/qtzdgknr/tzgg/202101/t20210112_2369264.shtml

内容详情

各县(市)、区科技(经信)局、高新区科技局、东津新区经服局、各有关单位: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质量要求和目标任务安排,为全面了解我市高企工作基础,滚动实施高企工作培育,做好高企申报工作,强化落实高企相关政策,总体提升我市高新认定质量和数量,市科技局决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对象

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后续到期需重新认定的)、拟新申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全市2021年重新认定和新认定的企业必须进行网上自评,否则高企认定申报时不予推荐。

二、自评方式

此次自评采取网络填报方式,请访问襄阳市科技局官网--汉江科联网进行注册、登录,在高企自评模块中认真测评。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科技(经信)局、高新区科技局、东津新区经服局务必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企业于2021325日之前完成高企自评。

2各县(市)、区科技(经信)局、高新区科技局、东津新区经服局根据本辖区入库企业名单,跟踪落实政策宣传和专业指导培训,确保2021年申报工作完成质量和数量。

32021年重新认定和新认定的企业必须进行网上自评,否则高企认定申报时不予推荐。

四、联系人

高新科: 王 莹 翟 鑫 王浩歌   3531343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自评操作说明

襄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