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3 阅读次数:438 来源:湖北省科技厅
政策类别 | 科技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1-03-02 |
主管部门 | 湖北省科技厅 | 受理时间 | 于3月22日(周一)前 |
受理部门 | 湖北省科技厅 | 截止日期 | 于3月22日(周一)前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政策覆盖区域 | 湖北省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027-87133971 | 关键词 |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
官网链接 | 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103/t20210302_3370612.shtml |
内容详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评估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项目绩效自评有关文件要求,省科技厅决定对部分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的绩效完成情况开展调查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范围
2018年省科技厅立项的省技术创新专项重大项目(见附件1)
二、绩效评价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是对照项目任务书,考核评价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主要考核评价项目经费的到位与使用情况等。
(二)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考核评价项目产出目标、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目标等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所产生的重大突破和可持续影响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流程
(一)项目承担单位自评。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2018年省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调查表》(附件2),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项目推荐单位。
(二)项目推荐单位汇总。项目推荐单位对有关材料审查汇总后,于3月22日(周一)前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1份上报省科技厅。
(三)专业机构受托开展绩效评价。根据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省科技厅将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真实、客观、准确、全面、完整的开展自评工作,并对数据和材料真实性负责。项目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项目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做好材料审核上报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科研主体信用评价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李果
联系电话:027-87133971
材料寄送地址:薛德泳,武汉市武昌区湖北科教大厦D座1505室,13797043002
电子邮箱:2106772183@qq.com
附件:1. 2018年省技术创新专项重大项目清单
2. 2018年省技术创新专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调查表
湖北省科技厅
2021年3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