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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关于开展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创新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   阅读次数:427   来源: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策类别 经信类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官网发布日期 2021-03-02
主管部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受理时间 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19日
受理部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截止日期 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19日
办理及协调部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策覆盖区域 武汉市
联系电话 周前进,电话:15607130317;段志雄,85317029 关键词 数字经济应用场景
官网链接 http://jxj.wuhan.gov.cn/xwzx_9/tztg/202103/t20210302_1641859.html

内容详情

市经信局关于开展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创新征集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数字经济突破性发展,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好态势,现向各单位征集本市2021年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创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按照武汉市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有关要求,今年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区块链、5G、工业互联网、北斗与卫星互联网等五大技术应用领域,聚焦在各类数字经济领域应用场景中的解决方案,注重实际应用,进而带动相关数字经济产业化。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原则

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创新征集需遵循以下原则:

1.具有创新性。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应当具有技术先进性、应用独特性和创造性,在市场中具有领先性。

2.具有示范性。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应当功能合理、性能优异,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重大应用前景,推动形成新动能。

3.具有可推广性。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具备推广条件,可规模适用于相似需求,有较大市场推广价值,鼓励面向产业链上下游延展应用场景。

(二)征集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且注册地、财务结算和企业数据在武汉,具有较强的行业水平和集成创新能力,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行为,无知识产权争议,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单位可以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

3.每个申报单位申报应用场景不超过3个。

4.处于建设期的应用场景,建设周期不超过1年。

我局将对本次征集的项目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并优先纳入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有关政策支持范围。

(三)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需向辖区经信部门进行申报。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进行初审后,向我局出具书面推荐函予以推荐。具体材料如下:

1.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声明,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单位所属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推荐材料(盖章);

4.《武汉市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申报书》(见附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A4纸张规格,双面打印,按规定顺序简装。

三、报送要求

1.申报受理时间: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19日。

2.纸质材料送至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与人工智能处。电子材料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514187817@qq.com。

附件:武汉市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申报书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日

(联系人:周前进,电话:15607130317;段志雄,85317029)


附件:

附件:武汉市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申报书0301(7).docx